古墓坍塌现场,幸存者望着当场死亡的同伴报警,最终判了3年
gui57 发表于:2022-2-25 07:40:0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420
四川营山两个盗墓贼张某和郑某,在盗墓过程中遇到石头坍塌,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2月22日,法院作出宣判,张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罚款5000元。



2021年6月,张某和郑某发现了位于营山龙凤村的周学濂古墓。

周学濂古墓修建于1830年,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国家不可移动的文物。

听说这里的文物价格不菲,两人便想要来盗墓,这次的目标是副墓的两根石雕柱子。



2021年6月7日,张某与郑某再次来到了周学濂副墓。他们带了撬棍等工具,两人配合,开始围着石柱敲敲打打,不断撬动。然而,在盗掘过程中,石柱上方的石头松动,瞬间坍塌。巨大的重量落下来,将两人都压住。郑某当场死亡,一旁的张某虽然没有伤及性命,但是也失去了移动能力,他的髋关节和腿部都无法活动,只能在原地报警,请求帮助。

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已经不是首次犯罪。

他曾经犯过盗窃罪和运输毒品罪,2018年7月18日第二次刑满释放。

此次是张某第三次犯罪了,针对他的供述,法院认为他的行为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罚款5000元。



近年来,古墓遭盗的案例有很多。2022年1月,安徽警方抓获了一个3人盗墓团伙。多年前,其中一个挖掘机司机和其工友在工地里发现了古墓,便多次进行挖掘偷盗文物。

2018年11月,在四川眉山,“古墓行家”雍某带领20人先后两次挖了两座清代古墓。被抓获后,雍某获刑10年,罚款13000元。

2017年,在山东邹城的九龙山南麓,一座明朝古墓被盗。通过网络了解到盗墓很赚钱的蔡某,伙同他的朋友9人一起对这座古墓进行盗掘,其中还包括一个刚刑满释放的惯犯。不久后几人悉数落网,情节最重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10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



盗墓这个行为自古以来就存在,春秋时期厚葬之风的兴起,带动了一些图谋不轨的人想赚钱的心思。但盗墓带来的后果很严重,违法者面临坐牢罚款,甚至直接在危险的盗墓过程中受伤或搭上性命。

除了偷窃倒卖行为,他们挖掘文物的过程中也给文物本身带来了不可逆的伤害。此外,文物身上的价值不止它本身,还包括了附加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我们应该爱护文物,抵制盗墓行为。

部分素材综合自九派观察、封面新闻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四川, #营山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高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