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蓬安县相如镇文君路288号5栋2单元9楼2号彭钰茜,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喊你来履行!
寒郁轩良 发表于:2022-4-21 07:48:3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3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现公布被执行人彭钰茜 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信息。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并对其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联系电话: 0898-66783761 。



执行案号:(2022)琼0106执1902号

被执行人姓名:彭钰茜

出生日期:1968年2月26日

性别:女

执行法院: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21)琼0106民初1970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居住地:四川蓬安县相如镇文君路 288 号 5 栋 2 单元 9 楼 2 号

案件来源:申请执行人钟国友与被执行人彭钰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19日作出(2021)琼0106民初19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共计支付欠款人民币42722元及逾期利息等。上述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能按期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未在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请上述被执行人及时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履行法定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将会被罚款或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举报电话:郑法官,0898-6678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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