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答“疫”】春节提出离职后手续无法办理,离职是否有法律效力?
123456790 发表于:2020-3-3 15:06:4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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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跳跳”:我在春节前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现在公司远程办公,我的离职手续无法办理,离职是否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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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检察官陈从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规定了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一般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只要有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不需要以公司同意为前提。即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30日后,劳动关系就已经解除,不需要批准。有无办理离职手续不影响解除合同的效力,但有服务期等限制的除外。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关键是公司是否收到了劳动者离职申请。因为离职需要明确告知公司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要以送达公司方能发生法律效力。

  

疫情期间,建议可以用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以便保留函电往来的证据。

  

需要提醒劳动者的是,劳动关系的解除,虽然法律上赋予解除权,但不建议劳动者随意一走了之,也要根据合理等原则做好辅助性工作,如工作任务交接、物品返还、社保转接等事项,以及可能存在的借款、垫付款等处理,所以双方尽量配合处理好,避免出现后续问题。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副教授李晓敏: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仅需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无需对方同意,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到达用人单位即发生效力。因此,如您提出离职申请时符合真实意愿,因疫情防控原因公司无法办理离职手续,不影响离职的法律效力。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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