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恶意欠薪 将被撵出建筑市场
执着等待等wc 发表于:2020-4-17 13:30:0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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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政府给力,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日前,仪陇三蛟镇群众陈成拿到了被拖欠1年的工资后,激动不已。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今年10月在媒体上发布了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集中结算和支付顺利开展的信息,对“老赖”们起到了震慑作用。

“马上要到年关了,家里准备添置一些东西。多次催促承包商李某给我发工资,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陈成说,今年初,他负责李某承包项目的外墙刮白工作。双方约定:工程完工后,李某全额支付陈成工资。9月底工程就全面完工了,但李某并没有兑现承诺。陈成先后6次致电李某讨要工资,李某都闪烁其词,最后甚至“玩消失”。

前几天,陈成早早来到李某家中,客气地说明了家里急需用钱的情况。李某一开始满不在乎,最后又演起了“苦情戏”。“今天不兑现,我就找政府出面,到时就难堪了。”陈成态度坚决,一边说一边拿出手机,翻开该县住建局在网站上发布的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集中结算和支付顺利开展的信息给李某看,“县上都明确了的,你看着办吧。”

李某一看,立马笑脸相迎,“理解下,理解下,别生气,我马上想办法。”12月5日,李某通过微信转账,结算了陈成今年的全部工资。

笔者从仪陇县住建局获悉,该局要求,辖区内项目建设单位要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结算工作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如承建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建设单位要将部分工程款作为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从工程款中扣出,并协助用工单位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承建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所承接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和协调工作,认真统计核实本项目用工情况以及工资发放情况,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做好工资发放表册,农民工工资必须由本人签字领取或银行打卡直发,不得由他人代领。

“若存在恶意欠薪行为,将协同县劳动监察大队,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罚。”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存在恶意拖欠或因拖欠引发群体事件的项目,该局将停办项目建设单位所有后续手续,并给予施工单位不良记录并坚决清出仪陇建筑市场。(记者 马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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