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安依法处理3名发布侮辱烈士信息和不当言论网民
形腿望舞 发表于:2020-5-13 11:43:1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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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公安机关对发布侮辱烈士信息和不当言论的网民:刑拘1人、行政拘留1人,教育训诫1人!





顺庆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一名在网上恶意诋毁、侮辱四川壮烈牺牲烈士的不法人员】

2019年4月5日,南充陌陌网民“696275420”在网上,公然诋毁、侮辱在四川木里县大火中因公牺牲的烈士,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广大网民的强烈愤慨,4月5日晚,顺庆分局将王某英(女,20岁,顺庆区金台镇人)抓获。4月6日凌晨,顺庆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规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刑事拘留。







嘉陵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在网上侮辱四川壮烈牺牲烈士的违法人员】

2019年4月4日,南充陌陌网民“开心幸福一辈子”在网上肆意发贴,公然侮辱在凉山州木里县大火中因公牺牲,即将魂归南充故里的蒋飞飞烈士,引起广大网民的强烈愤慨。4月5日晚,嘉陵分局依法对王某(男,29岁,嘉陵区一立镇人)作出顶格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顺庆分局及时传唤、教育训诫一名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的网民】

4月4日,百度贴吧网民“好久能发财哦”在南充吧主题贴“明天南充籍烈士蒋飞飞遗体将从西昌运返南充,预计下午4点从G75兰海高速高坪收费站出口下高速前往西山烈士陵园,从高坪出发走四桥到西山烈士陵园沿途可以站人送别,不能开车,交通管制!”,发布评论信息称:“搞钱要紧 看屁点烈士”。4月5日上午,顺庆分局及时传唤郑某某(男,25岁,顺庆区潆溪镇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依法对其予以教育训诫。





看看全国其他各地抓获的

11名侮辱救火英雄的“人”




1

名字:王某(安徽省宿州市)

微博名:@快手二磊

发表侮辱言论日期:4月3日

被抓日期:4月4日

处罚:刑事拘留

王某在微博上连续发博

对救火英雄的牺牲无动于衷

甚至将牺牲归因于“命短该死”



南通警方立即抓捕该嫌疑人

并依法处以刑事拘留



2

名字:尹某某(福建省泉州市)

微博名:@龙卷风等你

发表侮辱言论日期:4月1日

被抓日期:4月2日

处罚:刑事拘留

在转发救火英雄牺牲的微博时

尹某某公然发表恶意言论

“四川人作恶多端”、

“去大凉山吃烤全人”

……



隔天4月2日

违法人员尹某某已在福建泉州被抓获

被公安机关处以刑事拘留



3

名字:张某(陕西省佳县)

微博名:@这不让用那不让用

身份:榆林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安

发表侮辱言论日期:4月1日

被抓日期:4月3日

处罚:刑事拘留

张某在微博评论救火英雄时

发表侮辱不当言论

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榆林市公安网警迅速展开侦查

当日下午3时抓获张某

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刑事拘留

4

名字:霍某某(河北省保定人)

微信名:借针入道

发表侮辱言论日期:4月2日

被抓日期:4月3日

处罚:行政拘留(自首)

霍某某在微信朋友圈

发布多条侮辱四川救火英雄的言论

朋友圈截图在网络中大面积传播



保定网警迅速展开侦查

在锁定违法人员后

霍某某在4月3日到公安机关自首

对其侮辱救火英雄行为供认不讳

被处15日行政拘留



5

名字:姜某(江西省上饶市)

微信名:xxx广告有限公司xxx

发表侮辱言论日期:4月3日

被抓日期:4月3日

处罚:刑事拘留

姜某在微信朋友圈

公然发表侮辱四川救火英雄的言论



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公安局立即开展侦查

半小时后即抓获姜某

被依法处以刑事拘留



6

名字:陈某青(安徽省芜湖市)

网名:@孤独一生的我

发表侮辱言论日期:4月3日

被抓日期:4月3日

处罚:刑事拘留

陈某青在网络发布侮辱救火英雄的言论

在无视英雄的牺牲后

甚至诅咒世界再来个大地震



在接到网友举报后

安徽无为警方当晚就抓获陈某青

将其依法刑事拘留



7

名字:钟某某(广西省梧州市)

微信名:地势坤18

发表侮辱言论日期:4月2日

被抓日期:4月3日

处罚:刑事拘留

钟某某在朋友圈

发表侮辱救火英雄的诸多言论

被多名网友举报



梧州网警接到报警后

经过7小时即抓获钟某某

将其依法刑事拘留



8

名字:郑某(四川省攀枝花市)

QQ名:家电维修

发表侮辱言论日期:4月1日

被抓日期:4月3日(接到举报日期为4月2日)

处罚:刑事拘留

郑某在“攀西野钓俱乐部”QQ群

发表侮辱救火英雄的言论



警方接到举报后

立即进行查证

组织民警在该地区菜市场

抓获违法嫌疑人郑某

并处以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9

名字:孙某发(陕西省商洛市)

网名:sjf7855(某app)

发表侮辱言论日期:4月1日

被抓日期:4月3日

处罚:刑事拘留

孙某发在某app上

发表侮辱凉山救火英雄的言论



延安网警4月3日发现线索后

迅速调配精干力量展开侦查

仅在1小时后抓获违法嫌疑人

孙某发已被刑事拘留



10

名字:孙某(陕西省延安市)

微信名:QMG

发表侮辱言论日期:4月2日

被抓日期:4月3日

处罚:刑事拘留

孙某在微信公众号后台发表评论

否认消防战士平日的艰苦训练

抹黑救火英雄的形象



接到线索后

延安网警展开侦查

在延安市新区创业小镇将孙某查获

并处以刑事拘留

11

名字:张某(辽宁省鞍山市)

微信名:沈阳force

发表侮辱言论日期:4月2日

被抓日期:4月3日

处罚:刑事拘留

张某在微信群“踏板车改装、二手车“

公开发表侮辱烈士言论

宣称自己也要去放火



张某甚至诅咒东北消防战士

漠视消防战士们的生命



当言论引发群内人愤怒后

张某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



接到网友举报后

沈阳公安连夜组织警力开展核查

发现张某是辽宁省鞍山人

并有两次犯罪前科

鞍山市公安立即抓获张某

并处以刑事拘留



网警提醒

英雄烈士不容亵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公然诋毁、侮辱、丑化烈士的行为,我们将依法作出严厉的打击。希望各位网友文明上网,遵守法律法规。

来源:南充网警、南充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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