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给四川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47条
123456806 发表于:2020-6-3 16:03:2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499
近期,四川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47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一个在外打工的人,每年春节期间回家过年,竹石路莲印至金鸡段,道路破损严重,春节期间交通事故频发,到处炮弹坑,这种道路交通,老百姓最基本的安全出行没法保障,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希望关心一下。

答复意见:

您于2019年3月9日在人民网给四川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关于竹石路一期工程何时能开工建设?”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因竹石路快速通道一期工程需占用基本农田,按照国家自然资源部有关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农田申请土地调整的政策规定,竹石线一期工程暂不符合申请基本农田土地规划调整的政策,所以目前该项目暂不具备动工条件。具体建设时间要等待国家自然资源部对永久基本农田规划调整新的政策出台后,我局再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审批另行确定。 为提升竹石路的整体路况水平,我局将对大竹莲印至金鸡段进行大修,拟建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预计2019年下半年开工建设。 2019年3月13日11点,与来信人进行了电话联系,来信人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是成都信和御龙山二期的业主,现在已经改名为华侨城御龙山,我们小区现在未经过业主商量,直接通知停车收费全临停,无月租。临停费用达到每个月1500月,我们是小区业主,不是外来人员,直接执行临停,我们也交不起这个费用,而且购买房屋时,也没有跟我们签订任何关于小区停车的协议……我们去年过年的时候就投诉了很多,但是一直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成华区发改局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信和御龙山二期由信和福州物业成都分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信和置业(成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依据成发改收费〔2015〕60号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属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标准,双方按停车收费服务合同约定价格执行。2019年2月28日、3月1日,成华区发改局执法人员分别约谈了信和御龙山二期小区物管公司负责人和开发商信和置业(成都)有限公司负责人,告知其如拒绝包月停车,将按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1号)《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予以警告或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开发商于3月1日起已按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1号)的规定,向业主提供包月停车,停车标准为:微型车位500元/月,标准车位700元/月,无障碍车位/豪华车位900元/月,子母车位1100元/月。 下一步,成华区发改局将开展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和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规范小区停车收费行为,做到停车服务收费公示,防止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发生。 上述回复意见,成华区发改局工作人员及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表示知晓。如您对此仍有疑问,欢迎致电成华区发改局(电话:84312944)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南充“龙吟华府”楼盘的一名业主,和我一样的受害者还有5百多户业主。“龙吟华府”坐落于南充北火车站。我于16年4月在龙吟华府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因开发商资金断裂在17年4月停工,其中1期部分房屋是与恒丰银行的债务导致部分楼房冻结了,后来碧桂园注资继续修建2期工程。1期工程迟迟不肯不能复工,也不解封。

答复意见:

“蒲雷”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留言,反映住房与房地产问题,现回复如下: 顺庆区委、政府高度关注“龙吟华府”项目,区重点楼盘办2018年先后三次致函恒丰银行山东总行,函请总行尽快通过和解方案,并承诺在“龙吟华府”项目后续推动过程中,协助开发商和恒丰银行解决项目建设债务偿还及相关遗留问题。2018年10月22日,项目工作组再次召集恒丰银行南充分行、万事兴集团、碧桂园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及“龙吟华府”项目购房业主代表,专题研究如何协调恒丰总行尽快通过和解方案。 目前总行风控会议已通过此方案,现正等待恒丰银行董事会通过,双方才能签定正式和解协议,后续实施法院解封、房管局办理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销售房源、回笼资金、支付工程款、尽快复工建设、交付使用。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

我是南充市嘉陵区大通的农民。南充市嘉陵区天庐三期房子烂尾5年了,至今未解决,也无人问。 希望彭书记能够关心一下天庐三期的上千户业主,争取早日解决天庐三期烂尾的局面,让老百姓有房可住。

答复意见:

“残红浮沉”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住房与房地产问题,现回复如下: 在政府工作组及各方努力下,天庐项目的土建工程、附属工程等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一)土建工程:目前兴安公司承建部分已完工;江西二建承建部分除3、4、5、14栋高层少数部分内抹灰工程未完成外,其余工程已全部完工。(二)附属工程:水:正在与康源水务公司衔接,暂时未签订合同,预计2019年4月入场,2019年9月完工。电:由四川德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接,已签订合同,预计2019年2月入场,2019年8月完工。气:由南充市嘉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承接,正在进行方案设计,合同洽谈,预计2019年3月入场,2019年9月完工。绿化:由四川常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已签订合同2019年1月入场,预计2019年9月完工。门窗:由南充市顺庆区易源门窗工程装饰公司承接,已签订合同,2015年3月入场,预计2019年8月完工。其他:1号及2号楼的栏杆工程已基本完成,人防工程预计2019年9月完成;公共部位装修、室内入户门正在洽谈合同。当前,正在组织地下室排水工程,为相关单位入场做最后准备。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

我们村拆迁但是同样的房子被区别对待,同样都是瓦房别人按瓦房赔偿而我家的瓦房按茅草房赔偿,国家农村拆迁茅草房赔偿最低1900一个平方,为什么我家瓦房赔偿是1550一个平方。

答复意见:

“马槽沟村民”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拆迁补偿问题,现回复如下: 此次西充县产业新城建设用地内的房屋拆迁的结构评定与补偿标准是严格按南充市西充县产业新城项目建设指挥部(2019)1号文件执行的,且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评定补偿工作,您所说“国家农村拆迁茅草房赔偿最低1900一个平方”,现无任何文件政策依据。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好:我是阆中市江南镇阆升路三期还房小区居民。我约2015年购买了阆中市城投公司售卖的江南镇阆升路三期还房顶楼,家中只是贴了地砖,装修半途而废,房屋一直空着从未住过,现在水表显示用水量127方,水表我仔细观察过,不用水也在转,特别是停水之后再次来水,水管有空气就更明显转快。我多次向阆中供排水公司反映,他们一会说水表有问题,我也去他们指定的地方检验过,水表根本没问题,他们又说家里漏水,我把进户总闸都关了,还是如此,他们又说公司来人处理,结果不了了知。一天没住过,贴地砖后我交过水费,后来产生的水费谁来交?这个水表空转到底解决不?我望省长为百姓作主,谢谢!

答复意见:

“LZLYQ730406”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留言,反映水表空转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家中空置,水表自转情况客观存在。因管道中存在的空气在水压变化的情况下会被压缩,故在没有用水的时因为空气压缩、膨胀,依然会有水流流经水表,从而产生计量,空房户的这种情况尤为明显。我公司针对您户的情况,已给予了减免部分水费的处理,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容易出现水表自转的表前管道上安装止回装置,杜绝水表自转再次发生。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

资阳市安岳县驯龙镇二村八组。公路离场镇由近及远依次涉及一村、二村九组、十四组、八组,村民长期出行非常不便,直到2004年八组村民自发出力修了一条泥泞的公路(十四组村民没出一分钱一份力),但是泥泞的道路一直没有硬化,四年前离场镇较近的九组村民筹资把路面硬化了(不过我们八组也筹资了的)。近来离场镇较远的十四组和八组一起争取到了国家的修路指标,本来可以一起修好剩下的公路,但是十四组村民认为我们八组村民每人应该筹2000多元钱,而十四组村民每人只需筹七八百元左右,不知道是为什么。我们向当地“两委”和政府反应多次没有结果。看到许多地方的乡村公路都硬化了,我们心里也很不平衡,希望书记能够重视一下我们村民的出行问题,尽早解决百姓的出行难题,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关于“农村公路建设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三清村八组人口131人,道路分成两个方向,您所在这一方向共63人,泥路约900米,和十四组共同泥路250米。此次十四组修路独自将这250米纳入修路工程中,还剩650米泥路未修。根据农村公路修建“谁受益、谁集资”的原则,此次十四组修路除项目资金补助外,人均需集资3000元(十四组受益村民);剩下的650米人均需集资5000元(八组受益村民),村两委多次找您组村民进行协商将剩下的650米一并修建,但由于大部分村民觉得筹资太多而不愿筹资修建。下步,我镇将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尽力帮忙群众改善道路状况。 我镇工作人员于2019年3月8日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和政策解释。如您仍有疑问,请致电028-24760035,工作人员将悉心为您解答,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网民留言】

我是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斯家坡村5组人,我老婆是高坪区东关镇人。我们双方都是农村户口,刚结婚,我想把她的户口迁到我这边,迁过来还是农村户口吗?在我这边可以享受些什么政策?可以享受宅基地吗?要是我这边有拆迁她可以享受吗?

答复意见:

“不在这里ing”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留言,反映户口迁移问题,现回复如下: 您系小龙街道办斯家坡村5组人,其户籍上现有6人。您妻子户口可以迁到小龙,因户籍制度改革后,没有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之分,现统称为“城乡居民户”,可以享受宅基地。因您组土地现已冻结,无法申请建房,今后您组若要拆迁,您妻子可以按拆迁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安置。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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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政杰、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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