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13岁少女卖人为妻!南充66岁老人悔恨自首,身体已半边瘫痪
飘渺九月 发表于:2020-6-4 02:01:3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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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丈夫犯案时,两个孩子还在上小学,因为丈夫的事情,两个孩子早早就辍学了,自己在村里也常年抬不起头来。"张某的妻子说。

5月5日,在逃亡了29年后,涉嫌拐卖儿童的张某回到四川南充老家,投案自首。此时,张某已是一名身体半边瘫痪,并且患有高血压、前列腺、胃病的66岁老人。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关于张某的刑事判决书,张某因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逃亡29年,多种疾病缠身

张某说:"这些年自己心里一直很内疚,走错了一步路……"

2018年夏天,张某的家人得到消息,张某因病重在云南昆明一家医院住院,随后前往昆明将其接回。消失29年的张某重回家人的视线,此时的他已被高血压、胃病、前列腺等多种疾病缠身,还因突发脑溢血导致身体半边瘫痪,行走、说话困难。



过去20多年里,张某自称在云南当地或打零工,或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卖水果,"能进到货就卖,进不到货就不卖,生活也不好,整出了胃病和高血压。"

张某的妻子透露说,当年丈夫犯案时,两个孩子还在上小学,因为丈夫的事情,两个孩子经常被人骂,上完小学后只能辍学,自己在村里也常年抬不起头来。"埋怨(丈夫)?但埋怨又有什么用呢?20多年都没有联系。"

以打工为由,伙同他人拐卖13岁少女

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经法院审理查明,1989年10月18日,被告人张某伙同张某义、韩某,以到外地务工为幌子,将原南充县世阳乡(现南充市嘉陵世阳镇)弋某某拐骗至内蒙古,以6300元卖与王某为妻。但因无迁移证明,王某父亲实际只付了1500元,张某分得500元人民币。其后王某与弋某某同居生活。



据南充市嘉陵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袁启超了解到,当年,弋某某的学习成绩不太好,张某义和妻子韩某找到弋某某,以带她出去打工为由将其带走,之后找到刚从内蒙古打工返回老家的张某,决定一起将弋某某带到内蒙古,卖给王某为妻。

张某表示,他当年在内蒙古打工,一个月收入四五十元。1989年10月,因打工的地方天气变冷,自己便回到老家,同村的张某义夫妻找到他,说带弋某某去内蒙。

事后,张某义和妻子韩某被警方成功抓获,张某潜逃。1989年12月27日,消失两个多月的弋某某被成功解救回家。1990年8月6日,当地检察院对张某决定批准逮捕。但之后20多年,警方一直没有关于张某的消息。



张某表示这些年对于家里的事一概不知,不敢跟家里联系,很想回家,但是害怕。对于拐卖儿童他回应到:"在电视上看到过,这些年心里一直也很内疚,走错了一步路,对后人读书这些影响也不好,当年只想到逃一天算一天,犯了罪,也不敢回去,有胆怯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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