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与女县长搭班“关系密切”,对丈夫心怀愧疚狂捞钱
们至熟两创 发表于:2020-10-17 10:06:3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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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7日,四川南充蓬安县委书记袁菱被查。

2014年3月17日,南充市副市长邹平被查。

邹平曾长期在蓬安县任职,邹、袁二人曾在蓬安县“搭班”五年,当地官场早有传闻称,两人“关系密切”。袁菱的县委书记一职,就是继任邹平的。

邹平案发,与袁菱案有关。

邹平:

2006.12-2007.06 蓬安县委书记、县长;

2007.06-2011.10 蓬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0-2011.11 蓬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1-2011.12 南充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蓬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2-2014.05 南充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2.01 当选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袁菱:

2006.09-2007.05 蓬安县委副书记;

2007.05-2007.06 蓬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7.06-2011.11 蓬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11-2013.12 四川省蓬安县委书记。

袁菱贪腐起来有两个特点:一是讲求“技术含量”,很少直接收现金。二是索贿“四处开花”,哪里有工程,人就往哪里凑。

袁菱对“风险”极为重视,一般都是让身边人出面,以“合伙做工程、出资入股”等形式和老板们一起“搞项目”,再以分配利润等名义受贿。

比如,2010年下半年,通过袁菱打招呼,重庆某建筑公司川北分公司获得蓬安县景观墙工程,该公司负责人孙某提出要“感谢”。这时,袁菱明确告诉“居中联络”的丈夫龚某:给钱就坚决不要,这是受贿,如果孙某要感谢,就和他合伙做个工程,可以规避风险。

于是,袁菱在没有实际出资的情况下,以堂弟名义在孙某工程中占了50%的干股,三次“分得利润”187万元。

袁菱的丈夫龚某,是其贪腐路上的一个关键人物。

袁菱之所以大肆贪腐,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想把龚某“带起来”。

袁菱对龚某心怀愧疚,觉得多年以来,自己忙于工作,顾不上家庭,龚某牺牲很多。尤其一次宴请,袁菱被安排在都是男性领导的主桌,龚某却被安排在全是女性的家属桌,那个瞬间,袁菱更觉得对不起丈夫的付出,总想利用手中权力“拉”他一把。

为此,袁菱屡屡“创造”机会,让龚某和老板一起“办企业”,甚至在一次宴请时,主动找到某老板,一边敬酒一边说:“我老公你要带上,他也想做点生意。”

讽刺的是,袁菱处心积虑,非但没有给家庭带来幸福,反而害了自己,害了家人,原本美好的家庭随着她锒铛入狱分崩离析。

落马后,袁菱常常回忆起昔日在大学里的生活。她说,那时的生活条件不算好,可幸福指数最高。她始终记得,夏天的时候,一家三口省吃俭用买了个空调装在9平方米的书房,为了避暑,一家人挤在书房吃饭,其乐融融。可惜的是,这样的日子,不会再有。

“面对我犯下的一个个罪行,回想我对金钱如此怪异地追逐,置法纪于不顾,我真的撕心裂肺,我真的后悔莫及。”落马后,袁菱的忏悔姗姗来迟。

袁菱早年在廉洁自律上非常讲究。2002年底的一天晚上,一个干部给时任西充县副县长她送了1万元,当时她和老公带着儿子开车去追,追了几里路去退钱。

“当时的我不仅是不敢收钱,而且从内心也是不愿意要的。”袁菱说,对于拒绝收钱,退还给别人的钱,她还给自己定了一个“退钱不过夜”的规矩,目的就是不给自己机会去犹豫。

没有限制的权力让袁菱慢慢走向疯狂,到后来她干脆直接索贿,连表面功夫都懒得做。

南充市某房地产公司老板想变更土地用途,请她“关照”。袁菱把该老板叫到办公室,先是问:“楼盘怎么样啊,容积率多少啊,回报率多少啊……”寒暄完毕,直接切入正题:“我亲戚手里有点钱,想入下股。”该老板随即答应让其入股20%,后来“分配”给袁菱“利润”900万元。

2015年7月,巴中市中院判决:邹平被确认犯有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2015年7月,袁菱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行贿罪,被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受贿赃款4052万元被依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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