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护航嘉陵江流域绿色发展
123456835 发表于:2020-11-2 12:43:0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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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决策部署,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推动蓬安建设生态宜居江城,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检察职能,向非法捕捞犯罪举旗亮剑。
一是立足司法办案,加大打击力度。该院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犯罪案件工作中,坚持更新办案理念,提高打击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政治站位,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使命担当;坚持精细审查证据,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所收集证据与侦查机关所收集证据的综合审查运用;坚持精准定罪量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今年以来,该院共起诉6件9人,均被法院有罪判决,形成了打击惩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
二是注重预防教育,提升工作质效。该院在办案工作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打击惩处和教育感化相结合,对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较轻的,给予从轻处罚,着力强化教育挽救,让涉案人员从内心深处认罪悔罪,引导其学法守法、崇法向善,唤醒其环境保护良知,从而减少和预防此类违法犯罪。
三是深化协作配合,汇聚打击合力。牵头与法院、公安、环保、水务、农业农村等负有环境资源监管职责的单位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常态化开展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研讨、联合执法,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汇聚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大合力。
四是强化宣传效果,营造打击氛围。坚持谁办案,谁普法,通过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积极编写检察信息调研宣传稿件,营造打击惩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及时准确发布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办理情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司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发布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加强警示教育,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生态资源环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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