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有一场直播,是法官又要“带货”啦?
六月清晨搅 发表于:2020-12-13 01:03:1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305
四川有一场直播是法官又要“带货”啦? 双十二的前一天 在丁真的家乡——四川 听说有一场直播, 又有法官“带货”, 带的还全是“干货” 到底是什么活动? 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12月11日,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天平阳光”app 精心筹备了一份礼物 “网上法院开放日” 联合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院、苍溪县人民法院,开启首场普法直播活动 法官们带你“云”游法院,还负责答疑解惑!



图为“网上法院开放日”活动现场图。张又文摄 “网上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了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及基层群众参与。 活动伊始,苍溪法院法官助理带领大家参观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 下面就随我们的法官小姐姐 一起来体验下 整个诉讼服务大厅由安检区、导诉区、一站式服务窗口、自助查询区以及智能诉讼服务区五大区域构成。 穿过安检通道到达“诉讼服务大厅” 走进法院就知道人怎么找、事怎么办、官司怎么打,法院是如何做到的? “小法、小法,我要开庭” 在诉讼服务大厅有一台导诉机器人——他有一个可爱的名字“小法”,它的主要功能是为来院老百姓提供导诉服务,如果咨询的问题“小法”不能解决,也可以或直接向导诉员问询相关问题,导诉员会根据您的需求进行引导。 在法院的便民服务区域,配置了“综合服务柜”和自助缴费机,综合服务柜可实现自助立案、起诉状生成、联系法官、诉讼费计算、案件查询等。自助缴费机,当事人可以进行缴费、自助打印发票,省去了人工排队的时间。 移步人工窗口,这是诉讼服务大厅最核心的区域,设立了立案、材料收转、费用结算、辅助事务等窗口,当事人除需要到审判庭参加庭审外,在这里就能“一站式”办理所有事务。 对于不属于苍溪法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申请跨域立案。 近年来,人民法院通过多种有效方式方便群众立案,“中国移动微法院”、“四川微法院”平台,手机搜索小程序,足不出户,在家就可以申请立案。在这上面可以直接立案、申请在线调解等,非常方便。



图为法官助理现场示范讲解如何使用中国移动微法院。张又文摄 参观完诉讼服务大厅,下面就跟随法官小姐姐到“多元解纷工作站”去看一看。



图为法官助理讲解多元解纷站的工作情况。张又文摄 多元解纷工作站通过联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对接法院本部,推动纠纷化解关口前移,第一时间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与此同时,“多元解纷工作站”还实现了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小额速裁、繁简分流,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律师工作室”,辖区律师事务所轮流派律师入驻人民法院,帮助解答当事人法律问题,协助化解纠纷和信访案件。 “信访接待室”,能实现远程接访。 “郭兴利工作室”,联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力量,对于复杂疑难纠纷案件,发挥联动调处机制作用,集合一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化解了一大批重大复杂社会矛盾。 “家事及未成年人审判庭”,对于家事和涉未成年人案件,就在这里以圆桌方式进行化解,避免双方产生对抗心理。 “简案调处室”,对于通过立案,对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纠纷,则快速分流至简案团队,在简案调处室快速化解。 在走廊的另一端还有一些案件调解室。 诉讼服务大厅和多元解纷工作站的基本情况就是这样,下面我们回到“天平阳光”APP“网上法院开放日”的普法活动现场。 现场邀请了三位法官分别是:广元市昭化区法院昭化法庭庭长陈思思、苍溪法院执行法官白青山和苍溪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张静,他们在现场解答了网友和现场群众的提问。



从左至右分别为广元市昭化区法院法官陈思思、苍溪法院法官白青山和苍溪法院法官张静。张又文摄 接下来我们看看大家都有什么法律疑惑需要法官来解答? 我想和老公离婚,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新增设立30日离婚冷静期的条款。那么,问题来了,一位网友说,我想和老公离婚,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张静法官回答:自民法典公布以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备受关注。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的“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形,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所以说,如果老公不同意离婚,你也可以选择向法院诉讼离婚,经审理查明,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买到过期食品,可以向超市要求赔偿吗? 白青山法官回答:首先,可以明确的是,买到过期食品,销售方肯定是有责任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由工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销售方进行处罚。其次,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赔偿金。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消费者应该保存好自己的购物小票等相关凭证,可以在发生纠纷时用以证明过期的食品确实是从超市中所购买的。 遛狗不栓绳,伤害到他人,狗主人应该负责吗? 白青山法官回答: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根据我国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动物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只要是有遛狗没带牵引绳等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行为,狗造成他人受伤的,狗主人都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在此,也提醒广大爱好饲养动物的人士,在带宠物外出时,一定要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月利四分,算不算高利贷? 张静法官回答:民间借贷行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按照今年8月2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超过该标准的,超过部分应界定为高利贷,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比如说,你们双方的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那么按照该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来计算,则司法保护的最高上限为年利率15.4%。而你刚才所说的月利4分,相当于年利率48%,这一标准远远超过了司法保护的上限,对于超过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朋友借钱半年还不还,我该怎么办? 群众提问:朋友向我借钱,从一开始就没有约定什么时候还款,都半年了还不还,我又急需用钱,怎么办?可以要求对方还款吗? 陈思思法官回答:可以要求对方还款,根据你刚才的陈述,属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我国现行的合同法以及明年即将施行的民法典中均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若你催要以后,在合理期限内对方仍未还款的,可以准备相关材料,通过合法途径维护你的财产权益。 瞬间回血一个亿,钱包又是鼓鼓滴! “12·12”还能再战? 小编温馨提示,网上买买买,一定要量力而行 希望大家都能过一个理性又快乐的双十二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四川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高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