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一商家开业违规悬挂30多条条幅,顺庆城管责令改正
执着等待等wc 发表于:2020-12-16 13:12:3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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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横幅、安装广告牌、贴小广告

这些形形色色的“城市牛皮癣”

不仅拉低城市的“颜值”

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很多小伙伴可能就有疑问了

一条轻飘飘的横幅

能作多大的妖?

咋就危险了?

看小编为大家冷静分析

大家经常在商铺门口、电线杆上、护栏墙上看到横七竖八悬挂的横幅,一般是商家没有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就把这些横幅、广告随意悬挂、安装在商铺门头处、主次干到两侧的墙面上、栏杆、绿化带等处。



随意悬挂的横幅(图片来源于网络)

由于这些横幅、广告,没有按照规定设置,时间久了绳子松动,或者大风天气,很容易被吹落,造成安全隐患

作为城市的管理者

怎么可能任由这种

影响wuli顺庆颜值与市民安全的横幅

随意悬挂呢?

当然是安全第一

马上出动,拆拆拆

12月14日上午10点左右,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华荣路巡查时发现英鼎卫浴大楼外悬挂了30多条横幅,门口外还摆放了几个花篮。





执法人员立即赶到店内找到该店的负责人,要求其出示占道和条幅悬挂的审批证明,该店负责人表示并没有办理相关审批证明。执法人员现场向商家宣传相关法律及随意悬挂条幅的危害,并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随即着手拆除条幅。



该商家工作人员正在拆除占道的花篮

小编提醒大家

不要以为拉横幅、悬挂广告是小事

为了安全起见

很多地方是不允许拉横幅、挂广告的

因为一旦发生安全问题

是要负上法律责任的!

根据《南充市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设置非大型户外广告和店招,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危害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设置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或者不按批准的位置、形式、规格、数量、材质、照明亮度、音量分贝、标示文号等要求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按照广告幅面面积每平方米1000 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二)设置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后不按照规定登记备案或者不按照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设置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户外广告设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者期满后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对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人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非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人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四)户外广告设置人对其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日常管理维护不善,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或破损、松动,未及时维修或更换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随意悬挂条幅不但影响了城市容貌,还是一种违法行为,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随意悬挂条幅,为共同创造我们美丽的生活环境而努力。

来源:今日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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