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市(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四川这些市州有问题
老橡树1 发表于:2020-12-17 22:09:2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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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记者 黄大海

12月16日,记者从四川省安办获悉,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初工作安排,9月中旬至下旬,省安委会派出21个巡查组“一对一”对全省各市(州)党委政府开展了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每个市州8天以上),发现一批企业在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等方面存在大量问题。

在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上,宜宾市个别领域隐患总量依然较大,整改率不高,隐患整改“五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团队安全专业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足,隐患整改久拖不决、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动火等特殊作业审批不严等,以往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仍然突出。

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面,德阳市有的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基层推进缓慢、要求不高,当成一般性工作、例行工作来开展,安全成效不明显。

在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上,资阳、阿坝等地的一些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推进缓慢,在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时尚未完成制定。

在基层基础建设上,自贡市部分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缺少风险评估、分级响应、物资保障等内容,与政府的应急预案衔接不够,未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广元市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未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也未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制定或修订。

下一步工作中,省安办将对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以省安办名义向各市(州)安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发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实行点对点交办整改任务,限期进行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省安办各片区督导工作范围。对督导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核查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移送执法队伍进行依法核查处罚,对监管履职不到位的行为,转交有关市(州)进行核查追责问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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