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蓬安县人民检察院交出满意成绩单
醉于山水 发表于:2020-12-22 09:26:2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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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将圆满收官。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取得了怎样的成果?请看该院交出的完美成绩单!

一、办案子,战果辉煌

办理涉黑案件2件。西充县李某等21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高坪区张某等18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罪、抢劫、诈骗、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案。李某、张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办理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件1人。西充县公安局原民警贾某某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贾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办理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1件。顺庆区青某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罪案

















二、强机制,贡献经验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率先办理南充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第一例涉黑案件的先发优势,从推进办案、促进治理等方面构建了一系列机制,为助力扫黑除恶、助推长效常治贡献了宝贵经验。先后印发了《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专项排查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确保专项斗争工作有力;牵头与县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检察机关介入侦查的规定实施意见》,牵头与县监察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了《办理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南充市第一个扫黑除恶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提炼办案经验,出台《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指引》,为规范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提供参考。



检察长带头办案被《检察日报》报道









蓬安县公检法司监会签协作机制文件形成打击合力



《检察日报》报道会签机制



协作机制被市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

三、挖根源,除恶务尽

追漏罪漏犯,捕漏网之鱼。追捕漏犯15人,追诉漏罪11起。深挖彻查,注重“破网打伞”。坚持深挖扩线,专门审查“关系网”“保护伞”线索,确保线索“深挖”与“处置”高效开展。在办理李某等人涉黑案中,在提前介入侦查及审查逮捕环节发现该案存在7起国家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犯罪充当“保护伞”及涉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情形,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南充市纪检监察委,最终三人被判处刑罚。摧毁根基,聚焦“打财断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李某、张某涉黑专案时,积极引导侦查机关查清黑社会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力求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两涉黑案罚没财产近亿元,“打财断血”成效明显。

刘运镁检察官“挑灯夜战”





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



2019年4月9日,李某等人涉黑案开庭审理



2020年8月31日,张某等人涉黑案开庭审理



南充第一起“保护伞”案贾某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宣判



蓬安县公检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衔接会



蓬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警协调会

四、重防范,助推治理

检察建议堵漏建制。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时提出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检察建议,构建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专项斗争以来,共向涉案单位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27份,书面回复率100%,均获得采纳。向蓬安县委县政府上报《关于新形势下农村基层治理亟待党委关注的专题报告》,提出有操作性的对策建议,获得有关领导肯定性批示。把关换届选举。将“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以摸排登记、精准清理、稳妥有序为工作原则,对蓬安已就任的4883名村(社区)干部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进行了全面核实比对,排查清理不合格村(社区)干部5人,坚决杜绝“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干部条件的人进入“两委”班子,推动基层组织源头治理。助力企业发展。对受到张某等18人涉黑案影响的南充市某运业公司提出检察建议,解决黑恶势力染指公司经营等监管漏洞,有效预防和减少企业经营风险发生。





检察官上门向卷入一起涉黑案的民营企业送达检察建议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先后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扫黑除恶力度,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全力护航企业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生产经营,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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