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驾车载孕妻和2岁儿子跨省逃亡,警方追击抓获搜出近10斤冰毒 一审被判死刑
爱上南充网 发表于:2020-12-25 17:29:4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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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14日,由公安部督办、四川蓬安警方侦办的特大贩毒案经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7名主犯中4人被判处死刑(含2名死缓),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彻底斩断了一条从云南流向四川的特大贩毒通道。



警方图
时间回到2019年1月15日上午10时许,涉毒嫌疑人赵某刚以时速140公里的速度行驶在雨雪交加的瑞杭高速上,从云南瑞丽驾车逃亡泸州,车上还坐着他已怀孕6个月的妻子,以及2岁的儿子。

赵某刚的车子后面,紧跟着一路追击的蓬安警方禁毒民警。据蓬安警方介绍,直到1月16日凌晨1时许,赵某刚开始减速驶向贵州六盘水服务区,禁毒民警预感抓捕时机到来,遂紧跟其后并埋伏在赵某刚车辆周围,3分钟后,赵某刚上完厕所准备上车,禁毒民警一跃而上,将赵某刚包围抓获,其妻儿被民警安抚劝离到一旁休息。之后,警方从赵某刚所驾车辆底部搜出毒品冰毒4923.68克、海洛因705.8克、麻古995.89克。面对铁一般的证据,赵某刚瘫痪在地。



据蓬安警方介绍,早在2018年11月,蓬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通过工作获取一条重要涉毒线索:南充籍涉毒人员“赵某刚”长期纠集四五名涉毒人员从泸州购回毒品,在南充范围内贩卖,且种类多、数量大,活动猖獗。该重要线索立即引起了禁毒民警的高度重视,通过初步侦查,警方发现“赵某刚”与泸州籍涉毒人员“王某波”“万某”长期勾结, 并在短时间内频繁往返云南,有重大贩毒嫌疑。经过警方3个多月的前期侦查,以“赵某刚”“王某波”“万某”为首的这一贩毒团伙上线、 下线人员情况、活动规律、居住以及藏毒地点等情况被基本摸清。公安部将此案列为部级“2019-230”号目标案件,蓬安警方成立“230利剑破冰专案组”对该贩毒团伙进行全面收网。

继赵某刚落网之后,专案组民警又在泸州、南充两地将其同伙王某波、万某,下家董某、赵某生、舒某、李某及吸毒人员段某、李某等35人抓获,并查获毒品海洛因0.98克,麻古0.99克(10粒),毒资2万余元。

日前,四川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决:被告人赵某刚、王某波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董某、万某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赵某生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被告人舒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涉案物品、涉案毒资、涉案手机、车辆等物品予以没收。

王海波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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