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抢劫不认罪 DNA鉴定揭原形
爱上南充网 发表于:2021-1-9 03:38:3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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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新闻网讯(记者 何显飞) 一名38岁的男子, 光天化日下抢夺一位女青年脖子上的项链, 遭对方反抗后, 使用暴力强行将项链抢走。在被群众堵截时,他用匕首威胁得以脱身。 被抓获后他拒不认罪, 但警方从被害人的指甲缝中检出了施暴男子的DNA。1月4日, 记者从西充县人民法院获悉, 该男子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

杜某生于1981年, 西充县人。2019年4月26日上午9点多,他在西充县城南台山附近物色抢夺对象, 恰遇女青年李某从康桥医院出来,独自往南台山方向走。杜某窜上去, 用一只手捂住她的眼睛, 另外一只手去扯她脖子上的项链。 李某便用手在杜某身上乱抓,又朝他右手咬了一口。杜某用力一扯,把李某的项链抢走了,往康桥医院方向逃跑。 李某在后面追赶, 一边大声喊:“抓抢劫犯哦!” 附近一名男子何某看见后,帮助李某追赶杜某。 当追到康桥医院外边的公路上时, 医院一名保安站在路上, 出其不意用肩膀抵了杜某一下, 杜某摔倒在人行道上, 他爬起来拼命往好吃桥方向跑,何某冲上前,一把将他抓住了。 杜某从身上掏了一把匕首对何某进行威胁,何某担心受伤,只好把他放了。

被害人李某报案后, 警方迅速将杜某抓获归案。 但杜某不承认抢劫李某项链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从李某的指甲缝提取的物质中检出了杜某的DNA,与其他证据形成了证据链, 遂认定杜某涉嫌抢劫的事实确凿无疑。

西充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对抓捕他的群众进行威胁,其行为构成了抢劫罪。日前,该院一审依法判处杜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

来源:南充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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