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及意见建议
123456848 发表于:2021-6-27 17:53:3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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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5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以来,西充县强化《条例》宣传、着重突出《条例》执行,根治欠薪工作方式方法焕然一新,成果成效显著。印发了学习宣传方案,开展了专题学习培训班,并组织开展“一画、一栏、一书、一周、一进”五个一《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打造全覆盖、多层次根治欠薪法制宣传格局。截至2021年6月,共发放口袋书等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张贴条例宣传画500余张,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问360余次,组织集中学习培训4场,极大地增强了条例的社会知晓度,营造了浓厚法制氛围。精心组织日常巡视检查和根治欠薪夏季、冬季等专项行动,条例实施一周年来,西充县共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130余件,通过立案和协调等方式为1800余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400余万元。按照《条例》规定执行行政处罚2起,罚款7万元,《条例》在预防欠薪、处置欠薪方面的作用十分明显。但是,在具体操作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难点和困难。

一、存在的难点和困难

(一)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要素不齐全,有的施工企业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劳务班组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或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却没有约定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时间,要么农民工本人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二是考勤计量不规范。部分施工单位劳资专管员形同虚设,没有对项目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登记和劳动用工管理,而是由班组长自行组织工人施工和管理考勤,这给农民工欠薪维权时核算工资带来了难度。三是少数在建工程项目没有设立实名制考勤设备,或是设立了人脸识别系统,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也没有每天通过实名制通道打卡上班。

(二)工资按月足额难。受疫情、社会经济等多重因素影响,企业经营困难、资金回笼慢,一是个别建设单位不能按月拨付人工费用,二是部分用人单位不能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时间按时支付工资,三是工资发放没有做到足额。据项目负责人和一线农民工反映,工程项目层层分包或转包后,因涉及工程质量、维修问题,即使在按月支付的情况下,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根据工程进度预支部分工资,暂扣部分作为后期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维修的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最终结算。而事实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于资金拨付不到位、工程款结算争议或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最后农民工根本无法拿到足额工资,这种现象比较普遍。

(三)农民工的界定对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影响。《条例》明确了“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但在实际案例中,城镇居民往往在加工制造类企业、建筑工地、餐饮娱乐中占有一定比例,当他们发生欠薪前来投诉时,是否属于劳动监察受案范围,是否可以与来反映的农民工一并处理。

二、相关建议

(一)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实名登记,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加大对劳动合同的审查,合同签订不规范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合同签订率、合规率达100%。

(二)严格落实实名制用工管理。督促落实劳资专管员制度,对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的真实情况。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建设,加快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系统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对接,强化数据共享,实现农民工信息数据动态管理。并督促落实通过平台进行实名登记、工作考勤及工资发放。

(三)狠抓核心制度执行。督促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减少工资支付中间环节,杜绝工程款被层层截留,并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监督,确保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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