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手机时趁营业员不备拿起苹果手机就跑 19岁小伙犯盗窃罪获刑9个月
ffycxyw2274436 发表于:2021-7-6 13:14:1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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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盗窃罪,19岁的小林(化名)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7月5日,红星新闻采访获悉,小林是四川南充人,早年辍学,去年年底,短短一周时间内,他曾先后两次到营业厅以买手机为由,趁营业员不注意将手机偷走,后被警方抓获。



↑资料图 图据东方IC

经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20年12月的一天中午,小林前往南充市高坪区一手机营业厅,向营业员谎称要购买手机,在选了一部黑色vivoX50手机后,趁服务员转身拿东西之际,拿着手机逃离营业厅,得手后将手机销赃。经高坪区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这部被盗手机的零售价格为3565元。

5天后,小林故技重施,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中路一“苹果”手机专卖店,以购买手机为由选购手机,在拿到一部苹果手机后,以输错密码、假装打电话为掩饰,趁营业员倒水之际,拿着手机快速逃离现场,后以8025元的价钱将手机卖到一手机回收店。经相关部门认定,该手机市场零售价格为10099元。

在审查起诉阶段,小林自愿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本案经四川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小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亲属已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根据小林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林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小林的辩护人,四川有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亚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小林被抓获后,警方最初是以小林涉嫌抢夺罪、盗窃罪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因抢夺罪相比盗窃罪性质与刑期相差较大,自己在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后,发现小林的行为应当构成盗窃罪。在与检方多次沟通之后,检察机关最后采纳了自己的辩护意见,将本案定性为盗窃罪移送起诉,最终法院同样采纳这一观点,纠正罪名的同时,也为小林争取了宝贵的青春时光。

周亚龙说,小林因过早步入社会,缺乏法律知识,一时失足触犯刑法,应当引起家长以及学校社会的高度重视,加强法律意识普及,正确引导青少年健康发展.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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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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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f17 发表于 2021-7-6 13:14:27 | 阅读全部
这种行为还算盗窃罪?[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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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乃小潜mg 发表于 2021-7-6 13:15:01 | 阅读全部
这孩子多痛恨苹果手机,应该制裁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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