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雨棚 今(6日)起将被强制拆除
123456881 发表于:2022-4-6 19:54:5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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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从4月6日起,蓬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针对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雨棚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今日上午,记者在县城抚琴大道的两个专项整治执法点看到,执法人员正在路边拦截加装了遮阳伞、雨棚和挡风罩的电动车,查看他们的行驶证并用专业拆卸工具对其进行了拆除。与此同时,他们还向市民解释了违法加装遮阳伞、雨棚等的危害,许多市民表示赞同,主动停车拆除。截至今天上午下班前,交警部门已累计拆除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的遮阳伞、雨棚等80余个。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在电动车上加装雨伞、雨棚或挡风罩,属于对非机动车外形尺寸的改变,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对非机动车处以50元以下罚款。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林宇:非法加装雨棚、遮阳伞,不仅仅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且在下雨的时候容易遮挡视线,造成交通事故,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在全县主要的路口设立执法点位,集中查处、强制拆除。在此,蓬安交警倡议,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车车主主动到车管所登记上户,取得行驶证和号牌,才能上路,请大家积极配合。】

来源: 蓬安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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