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有效预防安全生产犯罪,5月13日上午,蓬安县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参加会议。
蓬安县检察院向应急管理职能部门送达“八号检察建议”书
会上,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姚淏解读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目的意义,通报了近年来蓬安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情况及趋势,指出我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存在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措施不严、监管不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职能部门监管检查模式化、形式化、巡查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随后,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等单位参会人员作表态发言,表示会后及时将“八号检察建议”精神向单位领导报告,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八号检察建议”内容、精神,通报相关案例,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开展对照检查、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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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第一检察部主任姚淏侧重于刑事检察监督,提出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工作意见。他表示,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把牢安全生产事故防线,立足职能严格办理每一起刑事案件,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犯罪行为,严禁人为拔高凑数。二是依法能动履职,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着力解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溯源治理。三是强化协作沟通。要深化行政+检察一体化思想认识和工作机制,加强与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共商共举,形成监管合力。
会上,检委会专职委员杨蕾侧重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就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提出要求。她表示,一方面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领域侵犯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涉重大公共利益犯罪。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提供方便,为涉专业领域案件提供专业咨询。同时要高度重视诉前检察建议工作,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整改问题隐患,及时回复整改落实情况。另一方面要积极能动履职,重点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犯罪预防。要加强与各生产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沟通,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强化行刑衔接配合。第三检察部将不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优势,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监督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并针对治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加强前端治理,提升监防效果。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提名人选)刘运镁就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强调指出:
一要增强“三个自觉”,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政治自觉,把安全监督作为讲政治、顾大局的重要体现,要结合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红线意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履职监督、安全隐患防范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增强思想自觉,充分认识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筑牢安全生产“警戒线”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组织全面学习“八号检察建议”精神内涵和研读典型案例,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增强行动自觉,把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与其他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安全隐患抓早抓小抓苗头,更好应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挑战。
二要健全“三个机制”,提升安全监管效果。一是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特别是职能有交叉的部门不能推诿扯皮,要做到沟通协作常态化、信息共享制度化、线索移交动态化,检察机关将加强与各部门联动协作,加强行刑衔接,强化信息共享,落实提前介入、互联互通互鉴工作措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二是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安全隐患排查要全面,问题整改落实要彻底。检察机关也将与各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要切实转变并提升安全风险防控理念,从重事后查处转向重事前防范,从依靠集中整治转向加强日常监管,突出一个“防”字,在“防”字上下功夫,在“防”字上求质效。
三要抓实“三个责任”,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一是抓实责任分工,做到知责明责。各职能部门既要分工又要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抓实责任落实,做到担责尽责。加强组织领导、培训教育、宣传引导,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抓实责任追究,做到追责问责。对于安全生产、安全监管领域失职失责的,要依法、依纪、依规问责,特别是涉嫌犯罪的或侵犯公共利益的,要从快、从严、从重追责。
此为契机,蓬安县检察院将进一步依法能动履职,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领域法律监督,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断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构建“行政+检察”安全生产监管长效协作机制,“前段+后端”全程监控体系,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共筑安全生产坚固防线,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蓬安建设。
来源:蓬安检察
编辑:蒋 敏
审核:龚智慧
审签:彭志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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