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筠连警方通报5名未成年遭性侵案:嫌疑人已被抓获
极品小处男处v 发表于:2022-7-3 09:09:4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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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筠连警方通报:2022年6月28日18时29分,我局接一当地居民报警称其女被人性侵。接报后,县公安局于当日19时05分将嫌疑人甘某云(男,44岁,筠连人)抓获归案。

县公安局迅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以县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案组开展案件调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甘某云对其用诱骗手段猥亵、性侵5名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于6月29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全力侦办中。



嫌疑人甘某云如何处罚?

嫌疑人甘某云涉嫌构成强奸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本案中,嫌疑人甘某云,用诱骗手段猥亵、性侵5名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并奸淫多人,有加重处罚犯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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