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的怎么判刑?
默默MYQ 发表于:2022-8-11 11:53:1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298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会构成挪用公款罪,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判刑呢?



律师解答: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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