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的通告
为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构建清朗清净清爽的网络空间,按照公安部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南充市顺庆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现就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通告如下:
一、严禁编传虚假信息。广大网民及各类“自媒体”通过互联网发布网络信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夸大事实、断章取义、歪曲真相和编造发布虚假、失实信息,恶意误导社会公众,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若发现微信群、朋友圈、微博、快手、抖音等平台传播虚假信息的,要主动及时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广大网民及各类“自媒体”要切实提高对网上信息的甄别能力,不得随意转发、扩散和传播未经官方证实或来源不明、地域不清、指向不明、时间不详的信息;不得故意将不实信息的地域、时间更改加注为本地地名及相关信息后转发传播。对已发布的不实信息要迅速整改删除,对已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辟谣。
三、坚决远离网络暴力。广大网民及各类“自媒体”要强化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不得通过网络制作、散布网络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利用网络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人格;不得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不得为了蹭炒热度,故意推送、传播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信息。
四、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类网站、新媒体平台、自媒体账号,必须严格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规范内容生产、审核、发布、传播各环节审核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内容主体责任。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网民、各网络平台主办单位和账号运营负责人要提高警惕,增强法治观念,提升辨别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积极举报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及线索。
举报电话:
南充市顺庆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817-2239816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0817-2223813
南充市顺庆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
2024年2月1日
来源:顺庆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