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检察院提前介入 依法批捕“5.15杀人碎尸案”犯罪嫌疑人
伊索谗言 发表于:2020-5-8 09:44:1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629
2017年5月31日,南充顺庆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5.15杀人碎尸案”犯罪嫌疑人缪某某批准逮捕。

该案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案件发生后,顺庆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驻华凤派出所检察室迅速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公安机关经侦查,于5月25日提请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指派副检察长孙林对案件进行审查,及时提讯犯罪嫌疑人,严格审查证据材料,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缪某某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缪某某(男,23岁,南充某高校学生,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思想扭曲,仇视社会,希望以杀人的方式来报复社会。



2017年5月3日晚11时许,犯罪嫌疑人缪某某将与其有经济纠纷的被害人唐某某(女,30岁,无业,蓬安县人)邀约至南充市火车站附近某酒店房间内,用床尾巾将唐某某勒死。在确认被害人唐某某死亡后,缪某某在卫生间内将尸体割喉放血并肢解,于5月4日凌晨将尸块丢至顺庆区西河中以及南充某高校附近山坡草丛内。犯罪嫌疑人缪某某于5月17日在云南省瑞丽市姐告中缅边境被抓获归案。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文 | 陈光耀

编辑 | 安然

审核 | 许锐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顺庆, #南充, #蓬安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高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