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三男子网上无证卖彩票 横财到手即获刑
飘渺九月 发表于:2020-11-9 18:40:1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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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新闻网讯(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何显飞)蓬安县3名男子,在顺庆区租房作为“白龙体育”网站的代理,未经国家批准擅自销售体育彩票,日前,3人被顺庆区人民法院分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刑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4月初,蓬安县男子李某租赁顺庆区五里新城小区一间房屋,并购置电脑等物品,作为“白龙体育”网站的代理,发展客户购买足球赛事彩票,从中牟利。李某为老板,他召集男子母某、李某林作为员工,约定李某每月向母某、李某林发放工资2000元,外加提成。3人在微信群里加好友后,让好友通过二维码下载一款名为“白龙体育”APP往里充值, 就可以购买足球赛事赔率及胜、 平、负。李某、母某、李某林发展的客户在该平台投注金额共计10余万元,3人非法获利1万余元。

2019年5月21日, 公安机关发现3人涉嫌网上赌博,遂将其抓获,并现场查获3人使用的3台电脑和3部手机。3人归案后, 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彩票代销证是彩票代销者代理销售彩票的合法资格证明。 被告人李某在未取得彩票销售机构发放的彩票代销证的情况下, 通过推发“白龙体育”APP对外代理销售彩票,非法获利1万余元,其行为违反了国家规定, 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给予刑罚处罚。被告人李某林、母某明知李某非法经营, 而接受安排为其提供帮助, 主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客观上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是共同犯罪。

日前, 顺庆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 并处罚金1.5万元;分别判处李某林、母某有期徒刑6个月, 缓刑1年, 各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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