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调解 四天结案 顺庆法院高效护航临江新区企业发展
普通人物怨 发表于:2020-11-10 13:53:0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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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成功化解一起涉临江新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从立案受理到成功调解仅用时四天,高质高效化解了双方矛盾,为新区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合同履行发生纠纷 两公司向两地法院起诉

我市临江新区的A公司与江苏省某地的B公司于2019年6月签订一年期的买卖合同,约定由A公司向B公司采购60吨产品原材料。但截至2020年9月A公司只履行了近20吨货物的采购义务,B公司遂于9月在其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900余万元违约金。近日,A公司就该纠纷向我院提起诉讼,主张其并不违约,其理由为:一是自合同签订之日,A公司收到的原材料就存在质量问题;二是新冠疫情对该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根据法律规定,原材料价格理应适当降低或者对该合同履行期间进行调整。

四天高质高效办案 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11月2日:立案受理

经初步审查后,我院发现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后可分别向双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遂于11月2日立案受理该案件。A公司作为临江新区重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其经营情况深受市区两级政府重视。立案受理后,院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潆溪巡回法庭庭长杨旭前往江苏省处理,对该案进行跟进。

11月3日:了解案情

杨旭庭长立即对案件材料进行熟悉,了解案情经过与双方主张诉请的依据等,并于当晚到达B公司所在地。

11月4日:送达交流



上午,来到B公司向其送达相关材料,并表达了出差来意、背景及我院对该案的重视程度。



下午,前往当地法庭,联系该案承办法官,交流双方意见,并提议由两地法院分别同各自所在地公司交流,由双方公司各自准备方案,约定于5日进行调解。

11月5日:双方调解



在当地法院的主持下,两地法院引导双方当事人共同调解,B公司要求支付300万违约金,A公司则主张支付不高于100万的违约金。经过一轮又一轮调整,最终确定由A公司支付168万的违约金。就在当地法庭修改调解协议过程中,B公司突然反悔。面对变故,杨旭庭长一方面提议当地承办法官去电说明案情和调解过程;另一方面,对B公司法务提出批评,认为其应信守承诺,尊重两地法院的工作成果。经过耐心地释法说理,B公司最终表示同意该调解方案。



最后,在两地法院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从立案受理到调解成功本案仅用时四天。

自临江新区成立以来,我院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快建设临江新区的工作要求,制定《南充顺庆区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临江新区建设的十条意见》,筹备设立临江新区巡回审判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高效处理临江新区的各类矛盾纠纷,不断优化新区法治营商环境,奋力为新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来源:今日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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