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校友 70周年校史请你来填
永远爱你冰塘 发表于:2021-1-6 12:25:3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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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 张雨瑄

今日,为更好地挖掘、搜集宝贵的校史资料,让川北医记忆更有温度、有情怀,川北医学院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和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向广大海内外校友、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以及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反映学校发展历程、办学成果的“老物件”。

它们也许是一份承载着梦想的入学通知书、或许是几张压在箱底的成绩单、还有那些已经泛黄的书信和照片……“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这些川北医人最美好的独家记忆,也是学校风雨历程的珍贵见证。到底是哪些物件才能够有幸收入校史?赶紧来看看。

一、征集内容

(一)文本类

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

1.学校改革发展历程中的重大事件、措施、活动以及人物的文字资料,特别是在党建工作、人才培养、师资建设、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对外交流、校园文化等方面的措施以及成果的总结性资料;

2.记录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的资料;

3.具有重大意义的文献资料(如重要报告、批复、任命书、会议纪要等);

4.各个历史时期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的报道;

5.学校出版过的各类刊物、印刷品的创刊号;

6.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书籍,例如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著作和其他类型专著。

(二)实物类

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

1.学校不同历史时期使用的校徽、纪念章、袖标、袖章等的实物和照片;

2.校友和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证件(如早期的学生证、借书证、阅览证、毕业文凭、饭票等)的实物和照片;

3.历届学生录取通知书,毕业生的派遣证、自荐书、毕业合影照片、同学录、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书信等的实物和照片;

4.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证书、奖章、奖状、奖杯、奖旗、奖牌等;

5.教材教具,包括教案(手稿)、教材、试卷、教具模型、仪器设备,尤其是早期的自编教材、课本、教学大纲、课程表等。

(三)照片类

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

1.反映学校历史渊源及沿革的老照片;

2.历任校领导的照片、历任校领导班子的合影照片;

3.反映早期校容、校貌及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

4.中央、省(部)领导视察学校以及接见学校领导、师生员工、校友的照片;

5.国内外知名人士参观学校以及与校内各单位开展交流活动的照片;

6.受国家、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个人照片;

7.代表不同时期的特色工作和重点工作的老照片;

8.反映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文体生活的,有代表性和特征感的旧照片,如学习和社会实践场景、校友毕业照等;

9.各时期校园文化建设与文体活动方面的老照片;

10.校园建筑旧照;

11.不属于以上类别,但确有展示价值的照片。

(四)影像类

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

1.学校重大活动的音视频资料;

2.知名学者、教学名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活动的影像资料;

3.学校各系部拍摄的教学、比赛等视频资料;

4.建校以来师生获重大奖项的优秀音视频作品。

(五)其他类

1.知名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音像、书刊等;

2.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文艺作品等;

3.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原则

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能反映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就,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激发广大师生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工作、学习的热情,提升学校的文化自信。

三、征集方式

1. 无偿捐赠。对符合征集范围的实物、资料,学校将登记造册,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校史中注明资料出处,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 代管代展。对特别珍贵的实物、资料,本人需自己保存原件的,经双方签订协议,学校可代管代展并拍照保存。原件展出时,将标明物品出处。

3. 复制仿制。对比较珍贵的实物、资料,本人需自己保存原件但同意进行复制仿制的,学校在复制仿制后展陈复制仿制件。

4.文字呈现。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撰写回忆文章的,文稿可以送或寄至川北医学院党委宣传部,也可将文稿电子版发送至川北医学院邮箱:xcbxy70@126.com。

5. 登门征集。年事已高的老领导、老同志、老校友,对撰写回忆文章或有关史料若书写不便的,学校可以派人登门作访谈记录整理。

6. 无偿征调。对校内各部门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校史资料,由学校统一无偿征调。

7. 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四、权益维护

1. 凡无偿捐赠具有较高价值校史资料者,学校将颁发收藏证书,捐赠者可优先、无偿使用所捐赠的校史资料。

2. 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校史资料,学校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将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3. 凡寄存学校的校史资料,产权归寄存者所有,学校将按寄存时达成的协议,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4. 对于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在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

五、征集时间

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9月15日。

六、联系方式

1.川北医学院图书档案馆

联系人:曹青

联系电话:0817—2242617;13547556131

2.川北医学院校庆办公室、校友总会

联系人:张鹤

联系电话:0817—2139889;13540944940

3.川北医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联系人:雷鸣

联系电话:0817—2242802;13990826425

4.川北医学院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周蕾

联系电话:0817—3352077;15999190284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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