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0.833em] 近日,当事人冯某通过其家人将一面写有“关爱弱势护人权 执法为民扬正气”的锦旗送到 阆中法院,感谢执行法官为其追回赔偿款。
[size=0.833em] 2018年8月,何某驾驶货车在倒车过程中,碾压上坐在街边的冯某,造成冯某受伤住院。该事故车挂靠在某运贸公司名下经营,车辆在财保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于保险期间。法院判决,财产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冯某9万余元,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冯某3万余元,何某赔偿冯某3万余元,运贸公司对何某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财产保险公司及时履行了判决义务,但何某迟迟未履行。冯某已80岁高龄,车祸后多次进院治疗,仍需吃药维持,今年3月,他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网络查控系统反馈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了解到,何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体状况不好,平时靠卖水果赚取生活费,目前确实没有能力清偿款项。 于是承办法官联系到运贸公司,多次沟通后,运贸公司考虑到何某家中实际情况,表示愿意支付这3万余元的赔偿金。执行法官拿到执行款后,第一时间送到了冯某手上,该案件圆满执结。 每一面锦旗的背后都是一个暖心的鱼水情深的故事,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饱含着执行干警们的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情怀。阆中法院执行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对涉案贫困当事人缓交、免缴执行费、申请司法救助、努力达成和解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情况发生,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