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你们,给了我们很大的支持。”11月4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一医药企业负责人在夷陵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长松赴企业回访时,满怀感激地说。
不久前,该医药企业负责人找到该院,表示自己的公司在申请IPO(首次公开募股)上市过程中,因与一起刑事案件有关联,上市审核可能受到影响。获悉此事后,检察官立即前往该企业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发现该企业虽与四川省仪陇县检察院所办理的刑事案件有关联,但该案已作出生效判决,该企业无违法犯罪行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帮助企业尽快取得相关证明材料,该院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了上述情况,并安排干警收集相关材料,赶赴四川省仪陇县。仪陇县检察院经过核查确定情况属实,迅速为企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返回夷陵区后,该医药企业立即递交了相关证明材料。
11月4日,该院检察官再次前往该医药企业进行回访,了解企业上市工作推进情况,并结合办理的涉企案件进行法治宣讲和风险提示,听取了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