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系列报道①】乡村振兴 仪陇县检察院最挂心的是因案致贫的老百姓
银鲜目江探 发表于:2021-5-20 20:10:4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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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核查因案致贫家庭



向乡镇、社区了解因案致贫家庭情况
5月18日,仪陇县检察院干警来到柴井乡黄兴家,详细了解其家庭生活情况。黄兴向该院干警介绍,2020年1月,他与妻子骑摩托车被撞,花去医疗费用10万余元,因肇事司机无赔偿能力,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目前家中经济困难。经走访,该院初步判定黄兴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4月初,按照《中共仪陇县委办公室、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计报送因案致贫家庭信息的通知》精神,经各乡镇、村社对因案致贫家庭进行初查初核,普查摸底,上报因案致贫家庭56户。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法院将对搜集上报数据集中力量调查核实。县检察院作为2021年度仪陇县重点工作“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的牵头单位,全面对接上级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集中力量迅速启动调查核实工作,黄兴便是县检察院核查走访的对象。





宣讲国家司法救助政策



宣讲国家司法救助政策


仪陇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小平介绍,此次核查走访活动将持续到6月底,经核查拟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因案致贫家庭,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逐一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后,依靠国家司法救助难以解决家庭困难还需要社会救助的,该院将依托仪陇县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构建“社会救助+国家司法救助”模式,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仪陇县因案致贫家庭的国家司法救助,不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需要社会救助的,将移送民政、教育、扶贫等职能部门开展社会救助调查。
(本文黄兴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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