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大学生被套“校园贷” 顺庆政法机关斩断幕后黑手
123457010 发表于:2021-9-30 08:06:2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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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记者从顺庆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西华师范大学一在校大学生因轻信“校园贷”被逼追债,该区政法机关利剑出鞘,斩断幕后黑手,为受害人挽回了财产损失,伸张了社会正义,主持了法治公道。

2017年9月,西华师范大学大一学生王某某在玩微信时,发现备注名为“顾维佳”的人请求添加其为好友。王某某通过好友验证后,与之聊天得知对方是上海一从事贷款业务的人员,系专门帮助学生网贷的“推荐人”。当时王某某因日常开销超支,苦于无钱周转,加之平时经常关注校园网贷,个人亦有借贷需求,便如实向“顾维佳”报告自己学生身份和还款能力。随后,顾维佳便将王某某推荐给从事网贷业务的夏某某。王某某经夏某某身份审核后,夏某某以周息30%的高额利息向王某某发放“贷款”,在王某某无力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夏某某又将其推送给陈某某以及广信公司等借贷平台,由王某某在其他地方借款偿还自己对夏某某的“债务”,之后陈某某又将王某某推送给刘某某等人继续以高息借钱平帐。

从2017年9月至12月,王某某的“贷款”总金额以滚雪球方式迅速增长至几十万元。期间,个别其他放贷者伙同社会闲杂人员到王某某所在高校发放虚假传单、张贴“悬赏”告示,对王某某进行诽谤、讨债,甚至直接到王某某寝室搜寻其下落,严重扰乱在校师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王某某终日处于担惊受怕状态。

因畏惧放贷人继续找自己麻烦,希望早日与之谈妥还债事宜,让自己学习生活恢复宁静,2017年12月12日,王某某应陈某某要求,到成都某酒店与夏某某、陈某某、刘某某等六人商谈还钱一事,夏某某等将王某某拘禁于酒店房间,逼迫王某某借钱还债,陈某某不时对其言语侮辱、恐吓。为保证王某某能继续在网上借款“还债”,夏某某等人遂强制要求其将所有欠款本金、利息全部出具为纸质借条,共计金额达63万余元。被拘酒店期间,王某某向其母亲彭某发送求救短信,彭某向公安机关报警,成都警方摸排调查后于12月14日将王某某解救出来。12月15日上午,王某某又被另一伙放贷者杨某扣押、催债。12月17日,王某某回到老家宜宾市翠屏区。

王某某回到宜宾后,立即向学校申请办理了为期一年的休学手续,想要安心静养,缓和紧张神经。但静养期间,王某某及其父母、亲朋多次遭到一伙不明身份的放贷分子电话骚扰、威胁、恐吓,个别放贷分子甚至到其居住小区散发传单(通过监控录像查看,证实为杨某一伙),对王某某及其家人恶意中伤诽谤,使王某某及其家人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王某某本人精神受到更大刺激,夜不能寐,萎靡不振。因实在无法忍受非法放贷人员一而再、再而三的骚扰和侮辱,王某某下定决心到南充报案。



夏某某等三人“校园贷”案件庭审现场

南充市顺庆区政法机关受理该案后,经走访调查、循线深挖,锁定了夏某某、陈某某、刘某某三名非法放贷分子,经合力打击、快审快判,认定夏某某等人非法放贷属实。针对夏某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对王某某、陈某乙实施“套路贷”诈骗案件,顺庆区公安、检察机关进行了侦查取证,顺庆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2月25日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2019年12月18日下午,顺庆区人民法院在西华师范大学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顺庆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夏某某、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对夏某某等三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王某某等被害学生挽回了财产损失,伸张了社会正义,主持了法治公道。

顺庆全媒体 见习记者 黄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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