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公开听证
Aim_yuan 发表于:2020-10-30 11:02:4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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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人民调解员或者申诉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士参加,依照规范程序组织案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处理发表意见,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今天在这里举行听证会,公开听取各方意见,旨在实现以公开促公正的积极效果。下面我宣布,听证会现在开始......”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提高办案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精神。10月27日上午,营山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侦查机关代表、辩护律师,就陈某某、李某某涉嫌盗窃一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公开听证,征求大家的意见。本次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洪平主持。





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蒙洪平介绍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现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及参加听证会的到场人员名单及应邀人员的权利、义务等。书记员宣读了听证会纪律,案件承办检察官对该起案件审查认定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了全面介绍,并阐述了本案羁押必要性审查综合考虑事项:涉嫌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获得谅解、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具体情况等。







在场的听证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一致认为该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查程序合法,但犯罪情节较轻,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社会矛盾已化解。检察院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检察机关对陈某某、李某某变更强制措施。

听证结束后,案件承办检察官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评议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当日依法对杨某某、唐某某并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营山县检察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轻制度的重要举措。在今后工作中,该院还将通过阳光执法,常态化开展公开审查听证会,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切身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正义。





文字:陈雁蓬、彭娟、王思卉

制作: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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