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 嘉陵江南充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
南充同城网 发表于:2020-12-30 01:25:1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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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下午,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承办的“南充嘉陵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启动仪式”在顺庆区清泉坝片区清澜路音乐喷泉广场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决定对我市境内嘉陵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



禁捕范围


禁捕范围为:我市境内6个水生生物保护区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李家河鲫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构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消水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充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河流及其一级支流,我市境内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其他天然水域禁捕范围由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依法划定。



禁捕范围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禁捕水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实行暂定10年常年禁捕。



支持禁捕


全市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止垂钓。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天然水域禁止娱乐性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和挖沙采石。其他时段娱乐性游钓限许“一人一竿一钩”在水生生物保护区之外进行。严格禁止天然水域钓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视同非法捕捞。



在嘉陵江南充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非法捕捞和非法经营天然水域渔获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进行处理。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追究行为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



启动仪式上,南充市餐饮行业协会、南充市钓鱼协会的代表进行发言,表示坚决支持禁捕,抵制非法渔获物,自觉做到“一人一竿一钩”,保护好嘉陵江的生态环境。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乐校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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