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帮帮忙:不能当“原告”的车主
南充同城 发表于:2020-12-30 17:14:5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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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买车本来是一件喜庆的事,可拿到手的车却和合同上自己订购的不一样,这开心的事也就变得闹心了。



市民王先生是一名货车司机,来自达州渠县,今年3月30日在南充巨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订购了一台东风牌华神货车,交了5万块钱定金后,王先生就将心仪的货车开回了家。可没开两天就发现该车的发动机动力有问题。结果核查发现,车辆的发动机名牌和自己订购合同的发动机功率相差30KW,足足少了40马力。





可以清楚看到这辆车发动机名牌上显示额定功率为128kw,换算成马力则是接近180马力,南充巨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王先生当初签订的合同明明是220马力,为何名牌上又是180?带着不解,市民王先生当即找到汽车经销商理论,得到的回复是王先生所购货车的发动机就是220马力,而厂家只有180马力的合格证,所以只能套用180码马力发动机的合格证。对于销售商的这一说法,王先生显然不买账。
发动机名牌就相当于发动机的身份证,怎么就通用了?随后,记者专程来到南充传化公路港,找到汽车经销商南充巨蓝汽车销售进行求证。得到的回复和告知王先生的是一样。





王先生购买的这一款东风牌华神货车发动机到底有几个标准?销售商提到的套用合格证的说法是否成立,随后记者又致电了东风华神汽车有限公司客服热线。结果是他们查询不到相关的信息。
记者从王先生口中得知,当时购车与巨蓝公司签订《订车合同》约定该车为贷款车辆,后又与巨蓝公司介绍的汇通公司、昌运公司签订了《汽车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车辆挂靠协议书》、《汽车抵押合同》,购车融资172000元。目前,王先生向巨蓝公司已支付了购车首付款50000元,并根据后面签订的三份合同约定,每月需向融资公司支付5785.42元,共计36期。





原本寄望跑跑货运改善家里的生活,可现在无端生出的意外,让王先生已失业半年,无以为继的王先生只能一纸诉状将汽车销售公司告上了法庭,但结果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原因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车辆目前登记在融资公司名下,王先生并不具有车辆的所有权。
眼下,王先生已有两期还款逾期,后续的款项又该如何解决,无奈之下的王先生只能求助媒体。发动机的实际马力和名牌马力不符,这台车是如何上牌登记的,此时如何解决,我们帮帮忙栏目的记者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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