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水域10年禁捕 南充全市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止垂钓
爱上南充网 发表于:2021-1-2 10:25:1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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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谢杰

1月1日下午5时许,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公安分局东南派出所民警,日常巡逻同时,也重点关注辖区水域是否存在非法捕捞的行为。

“今天开始,嘉陵江南充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十年 。”据顺庆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顺庆主城水域面积大,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成为顺庆警方的一项重点常规工作。



两男子在南充顺庆水域非法捕鱼被抓。

据了解,根据《关于南充市嘉陵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公告 》,1月1日0时起,四川南充市境内嘉陵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

禁捕范围为南充境内6个水生生物保护区(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李家河鲫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构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消水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充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河流及其一级支流,南充境内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其他天然水域禁捕范围由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依法划定。

禁捕范围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禁捕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实行暂定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禁捕同时,也规范游钓和禁渔期管理。南充全市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止垂钓。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天然水域禁止娱乐性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和挖沙采石。其他时段的娱乐性游钓限许一人一杆一钩在水生生物保护区之外进行。严格禁止天然水域钓活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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