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包天!南充一男子竟然在地下车库,持刀对女性做这事…
热忽行退 发表于:2021-11-22 07:13:3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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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周甫,男性,1986年,汉族,大学本科,户籍所在地四川南充南部县,现住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因涉嫌抢劫罪,于2021年6月27日刑事拘留;于2021年7月8日逮捕。

本案由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周甫抢劫案,于2021年9月3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三日内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三日内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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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1年6月25日早上9时许,受害人钟某某从**小区**栋家中出来乘坐电梯到负一楼地下车库准备开车上班,被被告人周甫尾随并持刀索要钱财。钟某某被迫向朋友借款12万元转至自己的支付宝账户,随即周甫拿着钟某某的手机通过支付宝消费11.9280万元在中国黄金购买了四块金条,分别为100克一块,50克两块,10克一块。周甫离开前还拿走了钟某某钱包内的300余元现金。2021年6月27日侦查人员在挡获周甫时,当场从其身上搜出四块金条。经鉴定,钟某某的损伤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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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转账记录、视频监控等证据在卷为证。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周甫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来源丨爱南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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